华智股份税补占比曾超8成,毛利率波动依赖华为,多次受罚

发布日期:2024-04-25 08:38    点击次数:119

文:权衡财经研究员 李力

编:许辉

灵活用工是指全日制劳动用工以外的四种形态,又以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为主要形态,劳务外包是由发包单位将公司部分业务职能或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发包单位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职能或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是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往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他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用工形式。

劳务外包用工一度占比过半的华智机器股份公司(简称:华智股份),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376.0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此次拟投入募集资金7.34亿元,用于惠州华智数字能源产品智能制造建设项目、惠州华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2亿元)。

华智股份实控人与股东存回购条款,原创始人清仓;2020年税补占比超8成,毛利率波动;人工成本高,研发费用率持续下滑,前两期产能充足;前五大客户占比100%,依赖华为;两次受到环保行政处罚,也违反安全法。

实控人与股东存回购条款,原创始人清仓

2014年3月17日,深圳东洲(筹)股东上海东洲签署了《深圳东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根据该公司章程,深圳东洲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均由上海东洲以货币形式出资。

公司自2014年4月设立起至2016年12月期间,上海东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2018年10月26日,华智股份前身深圳东洲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

因投入公司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原创始人沈坚逐步退出公司,2019年12月17日沈坚将沈氏公司99%股权转让给蒋笑,并卸任沈氏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9月12日沈坚卸任公司董事,2022年11月8日沈坚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360.00万股份以及通过沈氏公司间接持有的23.40万股股份转让给勤道东创和勤道鑫控,此次转让后,沈坚不再以任何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招股书并未详细解答沈坚的履历,而公开资料显示,沈坚担任江苏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省化工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世德电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蒋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嘉瑞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蒋氏公司持有公司5,916.60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8.42%,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蒋笑直接持有公司16.85%股份,通过持有控股股东蒋氏公司100%的股权,进而控制公司58.42%股份的表决权。同时,蒋笑作为东洲创富、东洲泰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东洲创富和东洲泰富控制公司8.89%的表决权。蒋笑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84.15%股份的表决权。本次发行后,蒋笑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华智股份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一年,公司新增股东为勤道东创、勤道鑫控、杭州观拾、华拓至远伍号、华拓合富贰号和华拓至盈伍号。

华智股份实际控制人蒋笑与股东高略智汇、杭州观拾、华拓至远伍号、华拓合富贰号、华拓至盈伍号、邹晓丹约定了股份回购相关特殊权利条款。如因任何原因本次首发上市申报后被劝退、被撤回、被终止审核或未通过上市审核,公司未能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股票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或蒋笑丧失实际控制人地位,可能会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股份回购等特殊权利条款项。

2020年税补占比超8成,毛利率波动

华智股份是一家专业从事能源类产品的电子制造服务商,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差异化和多样化的电子制造服务,包括工程技术支持、供应链管理、生产制造和产品测试等整体解决方案。公司的产品类型包括网络能源类和光伏能源类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系统、储能系统、通信基站、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领域,覆盖了光伏发电、储电、变电、充电、用电等全产业链的电力电源产品。2020年-2022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958亿元、5.557亿元和8.1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519.90万元、2696.96万元、1.092亿元。

报告期,华智股份其他收益均为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975.37万元、1,323.64万元、1,496.37万元,各期税收优惠合计金额分别为954.11万元、743.15万元和1344.66万元,税补合计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83.23%、76.63%、26.02%。

华智股份选取光弘科技、环旭电子、卓翼科技、深科技、易德龙、雅葆轩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同行,公司整体规模较小。

报告期,华智股份主要产品为网络能源类产品和光伏能源类产品,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67%、99.21%、99.35%,占比较高。受光伏发电、储能需求旺盛影响,光伏能源类产品收入增长明显,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呈逐年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7.02%、15.97%、19.75%,有所波动。受下游应用场景、具体客户、业务模式差异影响,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差异。2020年和2021年均低于可比同行均值20.47%和19.69%。

2020年,华智股份投资支付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均为1.5亿元,分别系购买和赎回银行理财产品。然而此次公司单独补流资金为1.2亿元。

公司设立员工持股平台东洲创富、东洲泰富,并就员工以低于公允价值的对价取得东洲创富、东洲泰富份额的情形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报告期各期,华智股份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2,125.46万元、2,367.69万元、127.23万元。2020年、2021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回购持股平台中离职员工的份额较多,因此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较大。对比方知其数之大,2020年和2021年其净利润仅3519.90万元和2696.96万元。

人工成本高,研发费用率持续下滑,前两期产能充足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智股份拥有员工2,187名。报告期内,直接人工成本分别为8,923.80万元、1.108亿元、1.684亿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22.02%、24.01%、25.98%。人工成本的持续增加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报告期内,华智股份存在采购劳务外包服务以应对用工需求波动的情形。由于劳务外包服务人员非公司正式员工,公司不对劳务工进行直接管理,有可能出现产品质量、生产安全问题,或者产品质量未达到客户要求的情形。2020年-2022年,公司劳务外包采购额分别为2994.90万元、7680.30万元和1.197亿元,劳务外包人数数量分别为483人、1054人和893人,占用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26.82%、51.12%和28.99%。

报告期,华智股份研发费用分别为2,639.97万元、2,655.64万元、3,260.7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3%、4.78%、3.98%,公司研发费用率持续下滑。同行业上市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研发费用率占比相对较低。

蒋笑为公司法人兼实际控制人,总经理肖天展为蒋笑之父,公司监事蒋峻为蒋笑之母。肖天展持股50%长沙东极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2月吊销。此外,蒋笑之弟肖海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苏州云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7月吊销。

除上述曾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者曾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相关的关联方,公司其他曾存在的关联方有两家注销,沈氏公司2023年5月被蒋氏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原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洲2019年12月注销。

报告期华智股份当期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6.88%、78.18%和98.30%,公司以SMT设备设计的可实现贴片数量与实际贴片数量来核算其产能利用率。2020年,公司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系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波动的影响,公司开工率不足,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2021年,公司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系生产基地搬迁,新工厂产能尚处于爬坡期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向SMT生产线不断引进全自动印刷机、全自动贴片机、输送系统、回流焊炉、信息采集系统等生产设备等措施,有效推动公司SMT生产线实现较高程度的自动化和柔性化生产。

前五大客户占比100%,依赖华为

华智股份的主要客户华为和维谛是通信设备和网络能源领域的龙头企业,受EMS行业特点、下游市场竞争及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影响,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2020年-2022年,公司向华为、维谛的合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80%、99.66%和99.84%,占比较高。其中,华为技术为公司2020年和2022年第一大客户、2021年第二大客户,公司向其销售金额分别为2.512亿元、2.734亿元和4.596亿元,占比分别为51.43%、49.76%和56.88%。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客户集中度也相对较高,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基本均在50%以上,其中卓翼科技、雅葆轩分别达到了80%和90%以上。

华智股份生产经营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被动元器件、IC芯片、半导体部件、电路板等。报告期内,公司自购料模式下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7.82%、85.56%和86.01%。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相对充足,价格未出现大幅波动。

2020年7月6日,法院判决华智股份十日内向董桂祥支付运费余款133126.8元。董桂祥诉称2019年5月26日至7月28日,与华智股份合作货物运输共计459车,运费共计443256元。多次催款,经调解,华智股份答应2019年9月底支付70%货运费给董桂祥,金额310629元,并承诺一个月内没有董桂祥违反《诚信廉洁合作协议》其中任何一条条款于2019年10月25日前支付货运费余款133126元。至今,华智股份未支付董桂祥货运费余款133126元。

华智股份的销售和采购均有一定比例来自于境外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向境外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7,139.16万元、1.129亿元、1.357亿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62%、20.54%、16.79%;公司向境外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金额分别为6,547.70万元、8,525.25万元、7,343.32万元,占各期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25.61%、26.50%、19.22%。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222.62万元、116.85万元、-330.09万元。

2022年3月29日,深圳市智超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华智股份已支付货款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对公司的起诉。据(2019)粤0307民初10931号文件显示,2019年6月,深圳市鸿泰达实业有限公司诉华智股份买卖合同纠纷以前者撤回起诉为了结。

两次受到环保行政处罚,也违反安全法

早在2021年12月29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曾出具深环坪山责改字〔2021〕190号-深环坪山责改字〔2021〕208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华智股份项目焊锡废气须经收集后分别引至楼顶经沧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但检查发现你公司波峰焊、回流焊、涂覆工艺产生的应气热均为有接排放,没有安装废气处理设施。

2022年2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深环坪山罚字[2022]13号),华智股份因回流焊、波峰焊、补焊工艺产生的焊锡废气和涂覆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废气排放口直接排放废气,没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给予20.0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9月,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惠市环(仲恺)罚[2022]27号),惠州华智建设项目需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给予21.7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惠市仲)应急罚﹝2022﹞36号行政处罚文件显示,2022年9月16日,惠州华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曾因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违反《安全生产法》被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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